关注民生——就业保障篇

 

一、就业富民
    2003至2006年,全市城镇从业人员净增17.1万余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3万人,再就业援助总量3万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至3.44%,控制在4.5%目标以内,困难群体再就业矛盾得到初步缓解,城乡劳动者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全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强化政府责任机制;强化政策扶持机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职业和培训补贴、社区平台建设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强化就业援助机制,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通过政策扶持、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措施,优先援助“4050”人员、双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对象,目前已帮扶3万余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强化技能培训机制,近四年来,共完成再就业培训12.9万人,创业培训6000余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3万余人;强化就业服务机制。市区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二、保障惠民
    2004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开展大规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到2006年末,全市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三大保险覆盖率分别为97.1%、96.8%、96.3%,综合覆盖率为96.7%。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各类社会群体平等参保的体系基本形成。
全市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由2003年的43.54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75.15万人,净增31.61万人(新增 51.4万人),增幅达72。6%;医疗保险参保在职人数由2003年的37.16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65.19万人,净增28.03万人(新增43.14万人),增幅达75.43%。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也由 2003年的39.8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57.31万人,净增17.51万人,增幅为44%。
2006年市区人均养老金达1025元/月,失业保险金达到410元/月,分别比2003年增长43.85%、86.36%,处于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