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是今年4月走进湛江市民视野的,以周培为首的一批志愿者已有具体的措施,包括发动、选地、设计等。近日,本报专访了湛江合作建房发起人周培先生。
记者:为什么要发起合作建房?是什么因素促使你产生合作建房的念头?
周培:我最早萌发合作建房是在05年,就想联合20个朋友集资建一栋外观、结构、功能都体现个性化的楼房。后来受到北京、广州等地发起的合作建房启发,我想,与其建一栋可住20户的“个性楼”,不如建一个可容几百户的“个性村”。我们的做法不过是把规模做大,合作者可能是陌生人,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身份而已,而本质和目的是一样的,就是“花最少的钱建最好的房”。
记者:据我所知,目前湛江的房价远远低于广州等城市的房价,有些楼盘的房价甚至只有一千多元,你认为合作建房的优势在哪里?
周培:湛江在广东来说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湛江的房价与广州的房价没有可比性。合作建房的优势在于:第一,可以降低房价。第二,可以保证房子质量。第三,房子的户型、外观、分配等合作者有自主权,同时还将获得商铺回报的利益。第四,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住在一起,享受属于自己的社区文化内涵。这都是在市场购买房产所没有的。
记者:合作建房是新生事物,有的人担心它的资金管理等问题?合作建房遇到什么困难?目前进展情况?
周培:目前全世界已有80多个国家建立了十多万个合作建房组织,合作建房的比例在德国等国家甚至占住房建设的40%以上。 但是在中国,这一个概念还比较陌生。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公开合作建房成功的先例。湛江搞合作建房拿地比广州等大城市容易,成功的机会会大得多。另外,我们发起人集体起点高,成员由建筑工程、房地产、工程咨询、法律界、金融界等不同行业专业人员组成。我们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较高专业水平,有志于为湛江的合作建房无私奉献。此外还有很多坚定得参与者。
合作建房会比一般房地产开发难得多,这是我们已经预计到的。合作建房的难点大致在如何统一合作者意见、资金的安全、项目的保障等这几个方面,相信通过全体参与者的深入讨论,我们会找到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的。合作建房联盟已决定正式向湛江市房管局申请成立“湛江市众意住宅合作社” 如果不获批准,我们将依法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合作建房的运作机构。
记者:作为湛江“合作建房”的倡导者,您怎样看待深圳市民邹涛所发起的“不买房行动”?
周培:要抑制高房价,关键要看政府,政府要做出相应的宏观调控。 “不买房行动”实际上也是人们对政府调控措施感到失望的一种表示。是消费者抵制虚高房价的一种被动的、无奈的呐喊。而合作建房就是一种主动作为的方式,如果能够成功,那不仅所有购房者都获益,而且对暴涨无度的房价也将构成制衡。
记者:有人对合作建房提出怀疑,认为会扰乱市场,是不合法的事情,有些地方政府甚至站出来发话不准合作建房。你认为有什么合法性?政府会否赞同?对于“合作建房”,您觉得我们国家还需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作出哪些规定?
周培: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哪级政府公开叫停合作建房的报道,反而全国包括新华社、南方日报等媒体的正面报道是非常多的。
在国家政策方面,集资建房是有法可依的。个人集资建房符合1983年6月4日国务院批准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中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的第三种形式,即互助自建:城镇居民或职工互相帮助,共同投资、投料、投工,新建或扩建住宅的形式。另外,1992年2月由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设部、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居民可以通过成立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属于自己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