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范燕青
2007年2月26日
同志们:
春回大地,万物生辉。新春佳节刚过,我们紧锣密鼓地在这里召开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成员会议,就是要动员全市力量,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创建工作,一着不让地推进创建工作,向着新一轮的创建目标稳步迈进。刚才,市文明办主任张火炫同志对《2006-2010年度常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作了说明,请大家认真对照责任分解表,抓好落实。有关单位又作了表态发言,可以看出,大家的创建热情高涨、创建思路清晰、创建措施扎实,体现了自信自强、开拓进取、团结一致、敢于超越的创建精神,有了这样的精神和热情,我们创建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意义重大。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市十次党代会提出“五大建设”之一,是“十一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一项民心工程,为什么市委市政府如此重视,人民群众如此关心?我想最核心的有两条:一是体现和谐,二是顺应民心。当前,我们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而全国文明城市涵盖的快速发展的综合经济实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八个方面的要求,都体现了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最接近和谐社会要义的一项综合荣誉,所以,我们一定要把这个载体抓好,抓实,以创建来促和谐。而文明城市的119条指标,突出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城市的建设和管理、生活环境等方面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人民群众当然就满意了,所以他们当然就对创建工作特别关注。2007年主要指标达标, 2010年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这既是市委对全市人民立下的郑重承诺,也是市委对各级各部门发出的作战号令,各创建成员单位是责无旁贷的主力队员,冲锋队员,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创建意识,绷紧这根“创建弦”,扎扎实实把今天部署的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把常州建设成为宜创业、宜人居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艰巨。近几年来,我市始终把建设文明城市和发展大局融为一体,坚持以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核心,大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难度不小,任务艰巨。压力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工作差距。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我们的创建工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区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方面;城市管理方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体现人文关怀和文明服务的相关设施和工作方面;群众参与度方面和综合性荣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二是外部竞争压力。中央文明委指出,评选全国文明城市,将严格控制名额,坚持标准,不搞平衡。目前南京、苏州、无锡等城市力度强劲,志在必得,南通、扬州等城市紧追不舍,后劲十足。我们决不能估价过高,更不能盲目乐观,我们的创建工作不仅要对照全国的测评标准,还要对照江苏省一流的创建水准,以知难而上、敢于领先的精神,下大决心、真功夫,以坚决果断的措施和强劲有力的工作,全面提高创建达标水平,以各项工作的综合优势,提升我市在“先进城市”中的位次,力争2010年,在第十七届省运会召开之年,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向全省人民展现常州和谐富裕、文明向上的城市形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贵在坚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管是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还是人的全面发展,都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积累、与时俱进的发展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靠我们在持之以恒的努力中,不断提高水平,不断求得新的发展。同时,文明创建又是一项动态性很强的工作,标准在更新,兄弟城市的创建水平在提高,好比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长期来,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如果我们松下劲来,取得的成绩就有可能付诸东流。特别是市民的文明素养、社会道德风尚等,一旦出现倒退,要再抓上去,将更为艰巨,将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松劲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再接再厉,巩固成果,扩大战果,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对照标准,落实责任,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目标的落实
今天的会议是对创建工作的一次再分工,对创建任务的一次再明确,也是对创建单位的一次再动员。会议过后,我们将进入新一轮的创建冲刺阶段,希望各单位一定要严格对照责任分解表的任务和要求,全面动员,全面推进,全面落实,抓巩固提高,抓薄弱环节,抓创新特色,形成工作的整体优势。
1、要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工作重点,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部门一把手对市委《2006-2010年度常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提出的各项指标的达标要求负责。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必要的资金投入,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仔细梳理创建工作的序时任务,巩固达标项目,发展优势项目,加强薄弱项目,并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分析进展情况,排查存在差距,明确整改措施,保证2007年底,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及和谐社会、效能政府建设等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
2、要深入发动,精心落实。今天的创建任务分解非常明确,非常清晰。各责任部门一是要抓落实。我们要按照目标责任制的方式来推动创建工作,各创建责任部门把任务领回去,接下来就是一个落实问题。希望大家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责任各项任务进行周密的再分解,再落实,细化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具体的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杜绝盲区,不留“真空”。二是要抓发动。要号召有关责任人员绷紧“创建弦”,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高水平上保持常态运行,要加强对广大职工群众文明行为规范和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的宣传教育,发动大家从我做起,为文明城市创建争光添彩,形成全员参与创建的热潮。三是要抓常态。今后的文明城市考评,尤其是城市交通环境,市民行为规范等指标,都市以暗访情况为主,以群众的“口头汇报”为主,所以我们不要再按照老方法,迎检查,搞突击,一定要从现在做起,从细小的环节做起,一抓到底,一以贯之,把每项创建任务落实好,以高标准的常态创建使检查组信服,使群众满意。
3、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各地各部门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宣传思想战线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思想道德教育、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舆论宣传等工作,并在各级创建组织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抓好达标项目的巩固提高工作,对目前尚未达标或比较薄弱的项目,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改变面貌,力争年内达到考核要求。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把创建任务落实到基层。市文明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全面掌握信息,在第一时间了解上级有关文明城市评比工作的动态信息,全面把握我市各项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的创建工作积极性,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意识,主动服从于创建这个工作大局,加强协调,通力协作,整体联动,形成强大的齐抓共创合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要强化监督,促进整改。市创建指挥部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和督促检查,敢于大胆负责,敢于触及矛盾,敢于动真碰硬。要充分发挥党政效能监察、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把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结合起来,把组织督查与民主测评结合起来,采取明查暗访、群众巡访、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定期督查、定期通报、限期整改,通过循序渐进的持续推进,做到不放过一个死角,不遗漏涉及创建工作的任何细枝末节,真正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加强对各部门创建常态的暗访督查的力度,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中梗阻”现象,经教育仍不整改的,要予以曝光,严肃处理,以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把握规律,理清思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实践性和综合性都很强的工作,一定要着眼全局,把握重点。总结多年来的实践,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一、要把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各项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都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这样,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才会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会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收到实效。要以创建促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服务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只有在发展的大局下思考和行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才能体现价值,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创建文明城市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弘扬正气、改进作风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着力在全社会形成想发展、议发展、促发展的思想动力和舆论氛围,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工作合力,形成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和健康向上的道德环境,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精神支柱和文化条件,使干部群众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于城市发展的各项工作中。要以创建促和谐。文明是和谐的必然要求,和谐是文明的重要标志。创建文明城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形式和重要途径。要从确保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正确把握文明城市创建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统一,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的要求,通过深化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活动,有效解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不足,更好地解决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推进和谐常州的建设步伐。要以创建促形象。全国文明城市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坚持走发展经济、富裕百姓、优化环境的协调发展道路,实现城市物质生产和精神内涵的全面提升,是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荣誉,更是一张象征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亮丽名片。我们就是要通过文明城市创建这个载体,提高市民文明程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不断增强常州在全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要把“创建达标”与“群众满意”紧密结合。达标是推动工作的一种手段,群众满意才是我们创建的根本目标。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从兴起到发展,从内容到形式,都始终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连,它源于群众,根植于群众,主体是群众,目的也是为了群众。在推进创建工作中,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创建“为民”。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创建为民的理念,把“创建达标”与“群众满意”统一起来,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把着力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群众所欢迎的事情上。二是创建“近民”。要贴近群众抓创建。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转变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认真负责、满腔热情地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投诉反映问题的渠道,从机制上保证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三是创建“惠民”。要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通过解决群众关心的一个个实际问题,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让群众从创建中得到实惠,从而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充满勃勃生机和强劲活力。
三、要把 “治标”和“治本”紧密结合。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重视解决影响城市文明程度的突出问题,又要注意探索和落实长效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推进创建工作成果的巩固和发展。比如:在不断提高主城区管理水平的同时,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城郊村镇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扩大社会管理的覆盖面;在下大力气治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突出问题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抓紧配套完善各类服务设施,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在抓好各类指标达标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的标准,进一步补充、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创建活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理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形成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创建活动管理体系;在加强交通管理,开展三难一乱整治工作的同时,要优先发展公交,着眼建立科学完善的城市交通运营体系。同时,各部门要虚心借鉴国内一流城市建设“三个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鲜经验,注意跟踪和借鉴世界先进城市的发展动态与做法,不断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四、要把 “组织创建”和“群众自发”紧密结合。“问君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群众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是推进创建工作的巨大动力。创建工作就如一台场面壮观的大合唱,我们是指挥,群众是演员,指挥固然重要,但是演唱是否能高亢激昂,搏得满堂喝彩,关键还是在演员。只有我们的指挥棒挥好了,才能使大家的创建积极性和创建热情最大限度地迸发出来,我们的创建才能赢得掌声。所以,在创建过程中,我们要把组织各项创建工作与充分调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有机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把广大群众的聪明才智极大地激发出来,把大家的力量高度凝聚起来,形成全民参与、团结奋斗的工作局面。要把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贯穿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每一个阶段,贯穿于各项实际工作之中,使大家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目标任务,明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增强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各项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把组织和吸引市民广泛参与作为首要环节来抓,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市民参与实践、自身教育提高的过程。要把广大市民是否充分发动起来并积极投入创建实践,作为衡量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把职能部门专业力量和广大市民的力量有机整合起来,各展所长,各尽其力,这样,我们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就有了可靠的保证,我们的创建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的创建工作也必将能够取得成功。
同志们,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意义重大而,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一定要以与时俱进、奋力争先的精神风貌,以锲而不舍、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如期实现奋斗目标,为实现常州的“两个率先”和文明和谐再立新功。
最后,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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